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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情民意
黄鹏程委员: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车管理的建议(第17期)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7/01
  随着我市“双创”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市重点项目开工以及大批基础设施工程的快速推进,商品混凝土的用量和渣土的运量越来越大,前几年出现的抛洒滴漏和扬尘乱倒的现象,经过开展“双创工作以及交警和城管部门的不断治理,大有好转城市面貌一新,道路整洁干净,交通事故明显降低。然而,有一些企业和车主明知故犯,偷偷违章运输渣土,特别是晚上,有些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车严重超载、超速沿路抛洒滴漏经常出现渣土和杂物,既污染空气又破坏环境。这些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车有时还乱停、逆行、闯红灯故意遮挡号牌,即影响了海口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出行安全,也给海口双创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建议:

  一,加强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混凝土车辆的管理,城管、交通、公安、环保、安监、经常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部门间协作,建立部门协调工作长效机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监察单位及监察责任,强化问责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渣土车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全面规范渣土车和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营运秩序,达到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目的。

    、加强运输过程管理,从严查处违规行为

     加强源头和途中的管理控制,采取白天与晚上工地与途中的检查相结合,定时和不定时进行检查,对运输车辆办理临时通行证,强化准运手续、车辆的装载、进出路上及时清扫留下的渣土等环节管理。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车辆驶出场地,同时采取指定行车路线、指定时间、限定车速等措施。对违规车辆依法严管重罚,使市区道路保持良好环境。凡未按规定进行全密闭改装的车辆,一律不得在市区内从事渣土运输活动。

     、强化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责任

     城管、交、住建、环保等部门应当定期对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员进行规范作业、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企业应当定期组织驾驶人员进行轮训。对不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及驾驶员,不得从事渣土运输活动。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企业应当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有效的奖惩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保障运输过程规范、安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采取缴纳保证金制度

      整治渣土车、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要强化监管,对于混凝土车、渣土车车辆超载、封盖不严,造成抛、冒、滴、漏等路面污染问题,可动用保证金支付处罚款,确保城市道路整洁干净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宁静、整洁、卫生的城市环境。

 

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处理情况:

海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作出了《关于政协海口市委员会社情民意专报第17期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此件不公开)

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出了关于对《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车管理的建议(社情专报第17期)》有关内容的意见(详情请查看附件)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了《关于社情民意专报第17期办理情况的报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海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关于加强混凝土搅拌车和渣土车管理的建议(社情专报第17期)》有关内容的意见.pdf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社情民意专报第17期办理情况的报告.pdf     下载附件     在线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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