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柳
扶贫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难点问题。
一、海口市贫困村庄基本情况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海口市共有22个镇,248个行政村,2204个自然村。据统计,2011年我市人均年纯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贫困自然村有145个,占全市总自然村的6.6%。经过近年的扶贫开发,2014年145个贫困村人均收入水平为3088-7972元,全部超过3000元,基本实现脱贫。
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准,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也就是,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按2010年为5919元计算,到2020年应达到1.2万元左右。相比这个目标,2014年145个扶贫村中,还有104个的人均收入水平低于6000元;贫困人口有2.31万人,占农业总人口的3.7%,实现共同富裕仍然任重而道远。
二、海口市贫困村的主要特点
(一)自然环境较差。我市贫困村主要分布在羊山地区和南部边远地区。羊山地区长期缺水,土层浅薄,农业灌溉条件差,适宜耕种的土地少。部分地区坡地多,平地少,耕地面积有限,农业生产水平不高。
(二)基础设施落后。由于资金投入较少,贫困村普遍存在水、电、路、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农业长期靠天吃饭,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涝旱失收。部分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农产品运输难、成本高,经济效益低下。
(三)生产投入不足。贫困地区由于生产资金缺乏,多种植水稻、瓜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热带经济作物、果树等非生产期较长的作物种植面积较少,收入不高。
(四)农业产业化程度低。贫困地区缺少有实力、带动能力强的企业,农户耕地面积小且分散,产业化与组织化程度低。
三、有关精准扶贫的几点建议
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调研时,强调要科学谋划“十三五”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这要求我们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下更大的功夫。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对扶贫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到村到户的贫困状况调查,公开扶贫标准和认定程序,发扬基层民主,通过群众评议、公示公告,发动群众参与,保证贫困户认定的透明公开、相对公平。
(二)精准开展扶贫帮扶
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工作方针,确保帮扶措施和效果落实到户、到人。
一是因户施策。通过进村入户,分析掌握致贫原因,逐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项目和帮扶资金。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帮助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资金到户。大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有创业需求和创业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方面,将补助资金直补到人。对读中、高职学生的生活补贴、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的资助费用,可通过“一卡通”等方式直补到受助家庭。
三是干部帮扶。干部帮扶应采取群众“点菜”、政府“下厨”方式,从国家扶贫政策和村情、户情出发,帮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符合发展实际的扶贫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并落实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三)精准实施扶贫管理
一是农户信息管理。要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到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对贫困农户实行一户一本台账、一个脱贫计划、一套帮扶措施,确保扶到最需要扶持的群众、扶到群众最需要扶持的地方。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实际,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
二是阳光操作管理。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进行。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监督,严格扶贫资金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用准用足,不致“张冠李戴”。
三是完善扶贫机制。建立健全扶贫开发工作的帮扶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责任机制、约束机制、用人导向机制等支撑机制,保障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培育多元社会扶贫主体,完善政策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环境,让社会扶贫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
[台盟海口市委员会盟员;台盟界别;市环监站辐射监测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