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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摘要
关于切实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加快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作者: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17/02/22
提 案 号:第58号

提案单位:陈洪

提案背景:

    供水安全是海口民生的头等大事。百姓关心的主要是三个问题:水质、水压和成本(含水价和二次供水成本)。目前,供水能力不足、管网老化漏损和抄表到户是影响水质、水压和成本问题的三大要素,也是海口供水安全的三大挑战。

    一、海口供水安全面临三大挑战

    供水能力建设。海口目前面临地表水原水工程性缺水和水厂制水能力不足问题。海口三大地表水厂设计供水能力54万吨,其中永庄水厂设计能力10万吨,原水来自永庄水库,从松涛水库补水,现水厂已超负荷运行;米铺水厂(设计24万吨)和儒俊水厂(设计20万吨)原水来自南渡江龙塘坝,设计原水36万吨,实际已供近40万吨,米铺水厂满负荷运行,但儒俊水厂受原水不足的制约无法完全发挥设计供水能力。近两年海口全年平均日需水量56-58万吨,通过地下水补压,基本供需平衡,但由于不同片区和不同时段用水不均衡,在用水高峰时段,部分管网末端用户频现水压偏低现象,用户意见大,投诉多,企业压力大。根据用水需求预测,到2020年,海口市用水需求量约为71万吨/日,按照现有供水能力,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急需新增供水能力。

    管网改造和智慧水务建设。海口市老城区和城中村早年敷设的管道,管径小、强度低、选料差、易腐蚀、抗外界扰动能力差,极易破损,每年管道破裂维修5000多次,管网漏耗居高不下,同时也带来了水质问题。但老城区往往人口密集、道路狭窄、管线交错,管道改造难度大,投资高,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共同配合,以智慧水务建设为目标进行全面的改造。

    抄表到户改造。按照传统的模式,小区二次供水由开发商建设,物业公司管理,由于它们都不是专业公司,存在很多建设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收费无标准,产权不清晰等现象。特别是一些老的小区,设施、设备老旧,供水管网材质差、漏耗高,水池、水塔管理不到位,容易产生二次供水污染问题。因此,必须下决心进行抄表到户改造,这是解决供水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但这也是一个全国性的难题,因为牵涉面广,产权不清,责任不明,投入巨大。

    二、供水企业的融资难题

    要解决上述三大问题,预计需投资约36亿元,其中供水管网改造投资估算约9亿元,新增供水能力项目(永庄水厂三期、四期扩建及配套管网、江东净水厂一期及配套管网)投资估算约7亿元,抄表到户投资估算约20亿元,而且大部分投入需要在“十三五”期间完成。然而,海口市水务集团目前的收益水平和融资能力无法完成这个任务。

    海口市2015年2月1日调整和执行现水价,自2006年8月1日的调价已历经8年,期间由于投入和运营成本增加,自来水价与成本出现倒挂。2012-2015年水务集团平均净资产利润率为1.09%,远低于银行贷款利率和市场上的各种融资成本,企业偿债能力弱,投融资能力低。“十二五”期间,水务集团规划项目投入2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7.1亿元,其中政府还投入了4.1亿元,部分项目建设滞后。2015年前,海口居民水价在全国省会城市排名25,水价调整后排名21,企业每年可新增利润1000万元左右。按照企业目前的收益水平和资产状况,通过比较后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水务集团可融入资金3亿元,但远不足以解决目前面临的供水设施建设所需的投入问题。怎么办?

办法与建议:

    供水安全问题悬而未决,表象是企业投入不足、投入滞后,根本问题是政府和企业的定位和关系问题。我们有三个建议:

    一是政府对公共服务要有兜底的责任和意识。在很多国家,供水是公共服务产品,由政府指定非营利机构垄断经营。在我国,虽然供水行业几经改革,国营、民营、合资各种成分都有,但其本质仍是公共服务为本,市场化运作手段为表而已。况且,水务集团是海口市独资的国有企业,实质上也是非营利性质的公共服务企业。因此,对供水这个民生问题,政府要有兜底的责任和意识,当供水企业确实无力投入的时候,政府不应置身度外,不能把问题抛给企业了之。除了对供水的前瞻性规划外,政府应把供水管网同排水管网一样纳入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与道路、管廊同步设计、施工。企业有能力就由企业出资,企业无能力,政府就应出资支持,不能在这个民生的问题上打太极,推责任,延误时机。

    二是切实履行特许经营协议,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政府补偿机制。根据水务集团与水务局签订的《海口市城市供水特许经营协议》第六十五条(三)“因扩大生产投资、增加供水范围,与供水有关的净资产增加后,净资产收益率低于8%”,乙方可以提出调价申请;第六十九条“如乙方按甲方或海口市政府要求承担社会义务,而无法通过提高水价收回投资或政府不同意提高水价的,甲方应向海口市政府说明情况,请求政府予以补贴”。但是,这个协议很难得到执行。举个例子,2013年5月,水务集团根据市委市政府城乡一体化的部署投资1000万元注册成立新源水务公司整合乡镇供水,接管了新坡、云龙、大致坡三个乡镇水厂,至今投入840万元,亏损460万元,企业现在只能借钱发工资。新源公司多次报告相关部门,但迄今无果。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观点就是你供水,你收费,你投入,你自负盈亏。但是,供水服务不是完全市场行为,水价受政府的监审和管控,非市场化定价,而且成本是事后监审的。因此,当水价没有调整前,需要政府进行补贴,并且应该纳入人大和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中以保障其执行力。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政府补偿机制后,企业的收益问题就解决了,一方面破解了企业的融资难题,另一方面政府还可以推动水务集团进入资本市场,利用其作为公共服务的融资平台去发挥更大作用。

    三是政府要切实支持市属国企做强做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要理直气壮的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对海口来说,就是做强做优做大市属国有企业。对供水、污水处理、环保等可以授权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只要特许经营协议能够得到保障,市属国企有能力承担,就应该创造条件直接授权市属国企承建,让其整合资源做强做大起来,而不一定全部用PPP模式引入外来社会资本。有时候,“外来和尚”会增加政府的交易成本和监管成本,不利于公共服务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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