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您现在的位置: 日博365备用网站 >> 学习园地 >> 会议资料 >> 文章正文
会议资料
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海口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秘书处 更新时间:2014/01/26

  (2014 年 1 月 16 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通过) 

  中共海口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相关文件,认为必须吃透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紧密结合海口市情,着眼于解决城市竞争力弱、城镇化质量不高、农业现代化水平低、社会治理滞后、生态压力较大等突出问题,狠抓近期改革任务清单,力争用 2—3 年时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切实扛起大特区省会城市的改革担当,为加快建成“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释放更多的改革红利和体制活力。为此,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完善有利于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顶层设计 

  (一)进一步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延续“东进、南优、西扩、北拓、中强”的城市发展战略,适时将“中强”调整为“中调”,加快中心组团业态和就业结构调整、旧城改造、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提高经济集聚效益和发展质量;将“西扩”调整为“西强”,加快完善长流组团功能,承接中心城区人流物流和部分行政、产业功能,集聚发展高端服务业,打造具有强大引擎功能的品质新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防灾减灾规划等“多规衔接”,启动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三级规划体系,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南渡江流域海口段空间管控规划等专项规划,强化科学规划的引领和管控作用。做好三江等农场属地化管理工作,通盘谋划土地、产业等资源,拓展城市可持续发展空间。 

  (二)完善产业引导政策体系。坚持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和海洋产业的主攻方向,梳理和规范工业、旅游、总部经济、航运、金融等扶持政策,放大产业发展基金效应,打好产业政策的“组合拳”,有效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巩固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区域性总部经济和金融中心、农副产品深加工和物流中心的地位。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品。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污染排放低、综合效益好的企业,延伸拓展产业链条,打造产业集群,提升海口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创新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用足用活国际旅游岛优惠政策,推动竞猜型和即开型体育彩票、离岸金融等特殊政策落地;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加快建设海口观澜湖国际购物中心;推进邮轮母港及配套设施建设,开发南海海上游、东南亚游等邮轮旅游新产品;更好发挥高尔夫论坛和游艇经济论坛的开放引领作用,引进一批大型品牌会展、娱乐节庆和体育赛事活动;推出琼北旅游特色产品及线路,创新旅游促销模式;争取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优惠政策覆盖海口。抓住国家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重大机遇,推动海口综合保税区向自由贸易试验区转型发展,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和高端商品交易展示平台,争取开展汽车整车进口口岸业务,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同时加快海口美兰空港保税区申报工作,推进高新区提质扩容,形成“前店后厂”,放大开放平台效应。主动融入“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推动与东盟国家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的合作交往。建设国家级侨务工作交流示范区,拓展涉侨经贸文化合作交流广度和深度。健全省会经济圈区域合作发展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基础设施、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对接协调,切实发挥省会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四)加快生态环保制度建设。牢固树立良好生态是海口生命线的理念,对境内河湖、森林、山岭、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严格的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湿地等生态红线,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差别化资源价格和惩罚性资源价格实施力度,设立市级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积极开展碳排放权和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完善重大规划和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全面推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和总量控制制度,实行大气环境、南渡江流域等重点领域区域联防联控;设立镇级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监管网络。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完善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加快生态经济发展。 

  (五)健全科学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对四个区、三个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加大发展质量、发展后劲、居民收入、社会保障、生态环境、政府债务等指标的考核权重,突出四个区社区管理、公共服务、农村发展的职责,以及三个开发区招商引资、搭建产业平台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职责,突出市直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的履职能力,确立正确的政绩导向。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研判,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正向激励机制。 

  二、以市场为导向科学定位政府职能 

  (六)全面实施企业自主登记制度和负面清单管理。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落实“先照后证、宽进严管、网络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对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的内外资企业一律实行直接登记制。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构建信用激励与惩戒机制。按照“非禁即入”原则,探索建立外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14 年在海口综合保税区等特殊监管区域开展外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 

  (七)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鼓励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鼓励国有资产证券化和股权投资等资本运 营,放大国有资本效应。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更多进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重要领域,更好地发挥项目孵化、资本运营以及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功能。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强化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进一步放宽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以及特许经营领域。引导中小微企业健全组织结构和改进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运营成本。 

  (八)优化公共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创新公共资源管理,强化对土地成片开发、沿江沿海岸线、填海造地、农场土地、林地、海洋等资源的统一储备、开发和配置,切实提高全市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统筹发展水平。强化海口规划委员会职能,集中统一行使规划管理权,切实抓好产业、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资源等规划,全面规范规划编制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法规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创新土地开发利用模式,健全政府主导土地一级开发、市场配置土地二级开发的机制,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促进国有土地、国有资产、特许经营权等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公共资源和要素的优化配置。 

  (九)推进与政府职能相适应的机构改革。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统筹推进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点调整卫生、人口计生管理体制以及整合食品药品监管职能,2014 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区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行政执法机构设置,健全执法协作和监督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和规范执法。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做好承接上级下放权项工作,继续清理和下放市级审批事项。清理并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大力推行证照文集中制发,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最大程度地精减合并重复性审批。建设统一的审批服务信息系统,实行全程电子化网上审批。进一步完善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加快镇(街)、村( 居 )服务网络与市党政内网联接,实现多级多项上下联动审批,有效减少审批环节。到 2015 年,全市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或下放三分之一以上,平均审批时间提速 20%以上。 

  (十一)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范围,能通过市场运作的项目,政府及时退出。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租赁经营、股权投资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围绕打造面向东南亚的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推动港航集团依托“三港合一”优势,整合琼北港口和航运资源,2014 年完成与洋浦港的并购合作。 

  (十二)深入推进强区扩权和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市、区、镇各级政府职责关系,按照管理职能重心下沉、服务窗口前移、人随事走、财随事转的原则,进一步向各区、开发区下放权力及配套的人力、财力,对计划单列镇赋予其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权限。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完善市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扩大区级共享税种,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对开发区实行“管建分离、核定基数加增收奖励”的财政政策,对计划单列镇全额安排税收的市级留存部分。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完善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推动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大力压缩行政成本。盘活财政资金,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建立财政暂付款、暂存款定期清理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理顺债务归口管理机制,强化对债务规模和风险的管控,增强债务风险应对水平。 

  三、健全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 

  (十三)完善具有海口特色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平等化为目标,加强顶层制度设计。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将主城区周边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卫星城,其余小城镇则依托各自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生态乐居小镇,科学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美丽村庄建设,形成“主城区—卫星城—生态乐居小镇—新型农村社区—美丽村庄”五级城镇化体系。统筹城镇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与利用规划、产业与项目规划、生态恢复与环保规划编制,科学设定卫星城、生态乐居小镇、新型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两类三档”参照体系,凸显琼北民居城镇风貌和海口特色文化,增强城镇的人口集聚度和综合承载力。坚持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融合互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形成可持续的产业支撑。坚持分类指导、协同推进,加快主城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完善路网、管网等基础设施功能以及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主城区外力推统筹城乡示范镇和百个统筹城乡示范项目,2014 年建成以统筹城乡示范镇项目为中心、相邻区域示范项目为串联的可看示范带,力争统筹城乡示范镇 2—3 年形成基本轮廓,7 年建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城镇。 

  (十四)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按照“严格审批、局部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原则,对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允许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等经营性用途。在严格控制周转指标规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立以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补偿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制度,探索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留地安置、以地换房、以地换商铺、以地换社保等多元化安置补偿机制。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资产股份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做到产权明晰。切实解决农村土地租赁时间过长、租赁规模过大和租金过低的“三过”问题。建立城乡要素交易平台,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制度,促进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的自由流动和均衡配置。研究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担保和转让,拓宽农村农民发展融资渠道。 

  (十五)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本市户籍人口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开市内户口迁移政策,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本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逐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已到城镇落户的农村居民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权利和义务。适时有序放开省域内落户限制。合理确定省外人员落户条件,促进人才落户。到2015 年,全市实行以居民身份证为载体的“一卡通”管理模式,消除依附在户籍上的福利功能和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差异。

  (十六)构建加快农业现代化的体制机制。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鼓励农民参与专业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劳务合作、投资合作等经济组织,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或由龙头企业代持,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完善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以及鼓励工商资本参与现代种养业生产经营的政策体系。加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打造国家冬季瓜菜生产基地、热带水果和花卉基地、水产养殖和海洋捕捞基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品牌。支持发展农产品流通和深加工以及农家乐、乡村游等休闲农业,引导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实现稳定就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将结对帮扶与文明生态村创建紧密结合,从规划、产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精准扶贫,确保 2015 年 145 个贫困村脱贫。

  四、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 

  (十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完善教师评价办法和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校长交流轮岗、教师分流转岗和退出机制,全面加强教师师德建设。推广中小学“绿色评价”活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制。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书制度,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的改革发展。完善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满活力的办学体制。促进教育与国际接轨,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学、职业教育机构、科研教育单位以合作独资等方式设立分校分院。 

  (十八)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党对宣传文化事业的绝对领导,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强化对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改进新闻宣传机制,强化网络监管,完善网上舆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快海口广播电视台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海口晚报广告、网络、发行、印务资源的整合;支持电影公司、演艺公司等改制企业以及各演艺团体的发展,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市场繁荣。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财政预算的投入体制,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进一步加强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文化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综合性文化服务功能,形成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圈。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机制。搭建国际化文化活动平台,打响海口十大文化品牌。 

  (十九)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市属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药品供应、价格机制等方面综合改革,2014 年年底全部实施“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2015 年年底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开展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示范点建设,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 年达到 45 元以上。进一步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完善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优惠政策,赋予民营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等的权利待遇,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二十)健全就业和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公 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及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公共投资促进就业机制和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小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相结合、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相结合,推动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以企业岗位提升培训为主体、职业院校培养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参与、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有机结合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大被征地农民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就近就地就业。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统筹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各类保障标准随工资收入及物价水平上涨动态增长机制。探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建设,健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及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推行医保就医“一卡通”。推进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加快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和公建民营试点,力争到 2015 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 30 张养老床位。 创新住房保障和供应模式,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 轨运行,主城区内着力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逐步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及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制定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使用、退出等机制。 

  五、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二十一)健全规范有效的城市管理制度。建立“打、疏、堵”全面治理违法建筑的有效机制,完善违法建筑综合整治监控信息系统,健全违法建筑分类处置、源头防控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打违控违工作依法规范进行;探索主城区内未征收农村土地和违建拆后土地整合利用新路子,鼓励采用政府主导规划、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村民出地入股的模式,改善群众居住和发展条件;加快推进“村改居”工作,促进农民身份转变、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从根源上消除违建产生的社会条件,到 2016 年全面完成主城区“村改居”任务。推进环卫、园林体制市场化改革,加强市政设施的利用与维护,健全“以钱养事”的投入机制,完善“大城管”工作格局,切实提高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坚持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理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协调工作机制,提高机动车入市门槛,优化道路交通组织,提升智能交通管理水平。出台海口市蓝线规划、水系规划、水资源规划,制定重要江、河、湖、库的水功能区划,完善主城区水系水体修复工作机制,坚持实施水环境整治工程,促进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健全各类农贸市场、商品市场、集市摊贩管理的规章制度,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经营诚信守规。 

  (二十二)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一个核心、两大职能、三种体系”构建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新框架,强化街道党组织在社区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政府在街道层面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和志愿服务三种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规划引导、财政投入、立法约束等协调一致的保障机制,推进社区办公场地、便民服务中心、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等硬件设施建设到位,促进社区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坚持扁平化、网格化方向,下沉资源,整合职能,探索建立街道办对辖区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的体制机制。完善城乡网格化管理、网格员管理、服务购买管理等办法,形成覆盖社区房屋使用、居民居住、企业信用、社区警务、政府热线、证照文档案管理等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总结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经验,适时向农村推广,2014 年年底主城区社区网格管理实现全覆盖。 

  (二十三)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行依法登记制,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实现适度竞争、优胜劣汰,逐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覆盖广泛、发展有序的社会组织体系。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组织在机构、职能、经费、人员等方面分开,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机制,扩大社会组织活动覆盖面,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的能力。 

  (二十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海口”。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海岛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实现监督专业化、常规化。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健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制度,创新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 

  (二十五)加强社会安全稳定体系建设。健全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引导不同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完善社会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工作运行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启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体制改革试点,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加强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市场物价等与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关联度高的社会问题的监控,构筑系统完备的城市公共安全网络体系。

  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二十六)健全党委领导改革的体制机制。市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好本地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健全工作落实责任制,细化量化各项改革目标任务,明确每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及时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有条不紊进行。要健全考核和问责追究机制,把对重大改革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问责谈话;对态度消极、阻扰和抵制改革,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七)强化改革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树立凭实绩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打破干部部门化,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班子和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柔性引才”“海外引才”及省会经济圈“抱团引才”三大人才战略,注重引进项目与引进人才相结合,使用人才与促进人才成长相结合,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十八)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集体讨论票决制和党政正职“三不直管”规定。制定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2014 年上半年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将权力公开运行与网上办事、电子监察、公众监督有机结合,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完善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 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处级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出台巡查工作办法,对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管理、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各项改革。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狠抓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为加快建成“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做出新贡献!



文章来源:秘书处
责任编辑: